河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第七条有效各级国家机关要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公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散居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利。散居少数民族公民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