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是各级国家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各级国家机关要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