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散居少数民族包括:(一)居住在民族自治地方以外的少数民族;(二)居住在民族自治地方内,但不是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三)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