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水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施工与质量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并接受水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