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水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施工与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