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山西省统计检查监督规定
第十八条
已废止
对违反《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七条
回到全文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