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申请人应当按照许可的方案施工。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对许可的事项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责令纠正、采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