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第五十三条有效自治县根据民族特点和地方特点,自主地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和体育事业,不断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