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自治县享受国家和省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

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纳税人除享受国家、省统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外,需要照顾和鼓励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