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