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三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满族、蒙古族和其他民族代表的名额和比例,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按照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确定。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满族、蒙古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满族、蒙古族成员所占比例,应与其人口在全县人口中的比例相适应。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