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第四章 管辖和执行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查处林政案件实行地域管辖原则,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