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物业维修资金第六十六条有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单位应及时将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