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第二十三条有效散居少数民族公民应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