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第二十四条有效少数民族公民有保持或者改变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