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下列行为属房地产中介服务:

(一)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

(二)从事房地产交易咨询;

(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四)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房地产中介行为。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