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会同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对进入流通领域的矿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禁止收购由国家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

禁止收购、销售无采矿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开采的矿产品。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