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章 候选人第十五条有效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不同职位,由选民直接提名。具体提名方式由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情况、候选人条件和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前公布。候选人中应当有妇女和人数较少的民族的人选。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