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章 候选人第十四条有效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各项职位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至少多一人。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