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章 候选人第十六条有效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村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候选人应当向村民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