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健康。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