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条例/第六章 乡道、村道的特别规定第五十条有效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编制、下达乡道、村道的年度养护计划,市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可以接受区、县人民政府委托具体组织编制;乡道、村道的年度养护计划应当报市公路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