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三十条有效经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非公路标志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和规定,其所有人或者维护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