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市政工程设施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