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 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因突发事故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城市照明设施损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知专业单位抢修。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