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有效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规定程序向物价部门申报审批。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