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效全民健身设施受赠单位、健身场地设施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场地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