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已修改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主管部门依本条例规定的权限行使,但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及第五十二条中与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相关的行政处罚,也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