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闻工作管理条例/第三章 新闻记者第二十二条有效新闻记者应当遵守新闻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尊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