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第五章 水资源征费第四十条已废止水资源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全部上交财政,纳入预算管理,用于水资源规划、管理和保护。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