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第三十四条已废止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