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水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其所属的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