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在省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