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金融管理第五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自治机关按照国家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