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金融管理第五十五条有效自治州的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自治州的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实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自治州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和财务监督。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