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因采取植物保护措施不当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当地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