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植物保护事故纠纷时,应当进行调查研究或者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委员会由植物保护、土壤肥料、栽培、种子、农药、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名以上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鉴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