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章 设立第七条有效划定风景名胜区范围,应当保持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完整,维护历史、文化的连续,保持区域单元的相对独立,兼顾与行政区划的协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