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对于违法行为不属本部门管理权限的,进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移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处理;管理权限有争议的,应当提请进贤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