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进行劝阻和向进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进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