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因管线发生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单位可以先行挖掘城市道路抢修,同时通知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