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捕捞业第十六条已废止制造、更新改造、购置用于捕捞作业的渔船,必须经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检验。禁止使用“三无船舶”(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从事渔业活动。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