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捕捞业第十七条已废止在通航水域的航道内,禁止设置固定网具和拦河捕捞网具,不得种植水生植物。渔业船舶同其他营运船舶发生纠纷或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协助港航监督机关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