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第五章 法规解释第四十二条有效法规解释权属常务委员会。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