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有效归侨、侨眷的私有房屋确需征收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