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献血条例/第四章 采供血和用血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均不符合献血条件,以及革命荣誉军人、残疾人、见义勇为者,因医疗需要用血凭有关证件免收用血补偿金。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