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资源状况,划定蔬菜基地保护区。

蔬菜基地保护区分为下列三级:

(一)一级保护区,是指长期保留的菜地;

(二)二级保护区,是指规划发展为菜地的土地;

(三)三级保护区,是指近期需要保留的菜地。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