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蔬菜基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五条已废止征用保护区内的蔬菜基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征得市蔬菜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再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