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按广告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