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